2005年3月,廣州市取消房改房上市徵詢原產權單位意見的程式,房改房上市門檻降低,交易量猛增(今年1∼7月,房改房上市交易已占全市房屋交易總量的29.4%),房改房已經成為房屋二級交易市場的重要房源。
為進一步活躍房地產交易市場,近期,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在與市房改辦積極溝通,在簡化房改房上市程式方面又推出新舉措:一是將房改房查重程式後置,改變原來辦理房改房交易登記手續過程中需要到市房改辦辦理查重手續的做法;二是通過自主開發程式,實現了與市房改辦之間的業務系統對接,使市民能夠在辦理房改房交易登記時,同步辦理補交出讓金、公攤等價款和標準價補差手續,使房改房上市交易從原來的13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
屆時,市民辦理房改房上市手續不再需要在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視窗和市房改辦視窗之間來回奔波,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辦事。同時,便利的操作,將有利於吸納更多的房改房投入市場,可使置業投資者有更多的選擇,進一步活躍房改房上市交易,對緩解房地產新政出臺後房地產市場的低迷態勢,有效啟動我市住房房地產交易市場都具有積極作用。
以上措施將於9月1日正式推行,但請市民注意的是,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上市出售,按規定需將增值額的20%交回原產權單位;若在上市出售前辦理了補交成本價手續,則可視同以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不需繳交增值額的20%。因此建議市民出售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時,先到市房改辦(地址:廣州市豪賢路193號三樓20號窗)辦理補交成本價手續,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辦證速度。
-以上資料僅作參
資料來源:http://www.laho.gov.cn/news/bjdt/t20050908_24079.htm
(2005年9月9日12:21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