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合同備案及租賃稅繳納事項
如有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於法律上是具有對抗第三者的效力。例子:一名房東先後與兩名租客簽定租賃合同,租客甲所簽定的租賃合同沒有備案,而租客乙的租賃合同經過備案;租客乙與房東所簽定的租賃合同將受到法律保障,相反租客甲無法要求房東履行租賃合同將房屋交付給他,只能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
於租賃過程中,租賃合同的備案登記並不是必須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備案登記,也可以選擇不去做備案的。備案登記流程:租賃雙方可委託代理人代辦備案手續,而此委託書不需要公證,只須提供租賃雙方身份證明、租賃合同原件及產證原件等文件。若其中一方為境外人士,該租賃合同必需要公證,如未經公證,交易中心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
Ø 備案登記收費:
i、
非居住用房–收取租賃合同備案登記費50元及合同印花稅(租賃雙方各收取總租金的千分之一);
ii、
居住用房
-
收取租賃合同備案登記費50元。
開租金發票,需繳納租賃稅,這裡請注意,要開租金發票,並不需要以先辦理前述的租賃合同備案手續為前提的。
Ø 租賃稅方面主:
i、
居住用房:目前所有統一收取月租金的5%作為租賃稅。
ii、
非居住用房:將以房東主體作為劃分,若房東為個人名義則不無境內外人士,所需租賃稅為月租金的5%;若房東為境內公司,租賃稅則為月租金的15%;而房東為境外公司,將有相應的稅收減免措施,最多可優惠至收取月租金的12%作為租賃稅。
繳付租賃稅,可選擇每月支付或一次全額付清。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實際執行為準 |